一、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、保定市政府制定的各项粮油政策和法规,对全县粮食流通进行宏观管理。
二、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,对全县国有独资、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进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。
三、保证需救助灾区和贫困地区所需粮食以及军队用粮供应。【详细】